電訊公司擅開通IDD服務 客戶險付巨款

201504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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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需要使用IDD服務的楊先生不滿被擅自開通服務,需再次申請取消,大感不便。
市民對IDD服務會有不同需求,楊先生自言並無使用IDD服務需要,故在簽訂流動電話服務合約時已取消相關服務。不過,楊早前卻接獲數碼通短訊,指為方便客戶,會為所有流動電話服務的客戶開啟IDD服務,「個短訊話唔用個服務要打去熱線或者落門市取消,但我最登記嗰陣已經取消咗呢個服務,依家又要搞多次,呢啲唔係方便,而係煩到我!」
楊亦擔心倘一旦忘記取消IDD服務,隨時在不知情下誤用服務,有機會被收取巨額費用,「唔同公司嘅IDD喺唔同時段都有優惠,試過有人為咗平啲會用唔同電訊公司嘅號碼打(IDD)。依家數碼通無端端同我開咗IDD,如果咁啱有長途電話打嚟、又用咗call back(回撥),分分鐘用咗數碼通個IDD都唔知!」楊坦言曾有友人因此多付費用。
數碼通發言人指出,為切合客戶需要,去年7月已將IDD列為基本服務,客戶無須申請及繳交按金即可自動享有該項服務。在IDD服務開啟前30天,該公司會以電郵和短訊形式通知戶,不論服務是否已啟用,客戶均可致電服務熱線或到門市取消。發言人又強調,IDD服務並無固定月費,如客戶未有使用IDD服務,將不會產生費用。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言人承認接獲1宗同類投訴。根據香港通訊業聯會制定的《業界守則》,倘營辦商要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須預先通知客戶,如客戶能證明有關更改會帶來重大及負面影響,客戶有權無條件終止合約。在上述個案中,營辦商已提供預先通知及容許客戶取消開通IDD服務安排,因此未有違反守則。
「今次開通晒就話唔使月費,如果過多幾個月話改番要收錢咁點算?其實啲客戶都冇得出聲!」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直指電訊商開通客戶不必要的服務,會為已取消相關服務的客戶帶來不便。麥又指在電訊商有權隨時更改合約內容的前提下,有機會令電訊合約變成「不平等條約」,故要求電訊商於更改合約內容前,必須先獲得客戶同意,以達致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