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脫販毒罪獲釋男子追訟費 官拒全數退還

    香港時間
    2015年04月20日(一) 12:0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黃得強早前被判囚19年,今年初上訴得直獲釋。(資料圖片)
    因涉威逼15歲少年跨境販毒,被裁定串謀販毒罪成而被判囚19年的男子黃得強,今年初在終審法院申請上訴得直,獲改判無罪,當庭釋放。黃早前向控方追討訟費,終院今日頒下判詞。
    判詞指,終審法院因未能肯定黃得強有串謀販毒,故才判黃無罪,但陪審團經審訊後,相信黃曾在澳洲虐打涉案的15歲少年,若終院再給黃原審聆訊的訟費,有違公義,故只下令控方支付上訴庭和終審法院的2次上訴訟費給黃,而金額限於黃支付給法律援助署的訟費。
    案情指,被告涉聯同另外2名男子,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間,串謀彭姓15歲少年販毒,涉案毒品為高達4,900克的冰毒,價值達420萬元;案中其餘2人被判囚26.5年和30年。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