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德有前科 皮膚科醫生涉亂開49日抗生素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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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專科醫生葉榮根(右),處方抗生素作長期治療藥物時未有監督病人肝臟情況,被控兩項專業失德罪名。(何頴賢攝)
曾因誤診女病人染性病及收取高昂化驗費,兩遭裁定專業失德及刊憲譴責的皮膚科專科醫生葉榮根,再遭一名女病人投訴胡亂開藥,以長達49日的抗生素治念珠菌,但沒有監察藥物對肝臟的影響。女病人向葉詢問藥物副作用時,葉反稱:「我係專業醫生,點會唔知邊隻藥對病人有問題」。葉今日(2日)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被控兩項專業失德,聆訊未完。
葉榮根醫生被指於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12日期間,沒有適當及充足合理辯解下,處方49日口服「特比萘芬」予病人;以「特比萘芬」作長期治療藥物,但沒監察病人肝臟。投訴人薛美萍(譯音)今供稱,手及腳部受濕疹困擾,不時向普通科醫生求診,但因濕疹惡化,遂於2010年11月25日首次到葉的診所求醫。她服用葉處方的藥物後,濕疹情況好轉,並記得葉於12月10日將其中一隻藥物更換為「特比萘芬」。她擔心長期服用抗生素傷及肝臟,詢問葉有否副作用,葉回應自己是專業醫生,開藥一定安全,着她不用擔心。
翌年1月12日投訴人覆診,認為濕疹已大為改善,毋須再服藥,但葉指當時只是治療中段,着她仍需覆診。薛覺得葉收費昂貴,每次診金1500至1900元不等,加上覺得沒必要再服抗生素,遂重回以往的普通科醫生求診。該醫生建議她做肝酵素檢查,雖證實肝功能無受損,但她認為葉胡亂開藥,遂向醫委會投訴。
葉的代表律師指出,葉是因薛確診念珠菌,才處方特比萘芬治療,但薛回應指無印象因此轉藥。葉的代表律師又指,葉曾兩次建議薛檢查肝酵素,但她拒絕。薛否認,稱葉從未提此建議。
控方專家、香港大學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孔繁毅認為,處方49日分量的特比萘芬,做法不當,該藥毒性較強,長期服用有一定風險,他本人只會處方最多一至兩星期分量。他又指,開藥前,應為病人肝臟做基準測試,以了解副作用及毒性影響;並每隔一段時間做血液測試,監察肝功能情況。他稱特比萘芬用途狹窄,只可針對部分真菌感染,從未見醫生處方該藥治療念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