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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旬翁隱瞞户口多領11萬綜援 還押除夕判刑

    香港時間
    2015年12月10日(四)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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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翁隱瞞户口多領11萬元綜援,案件今在粉嶺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八旬翁在領取綜援時隱瞞持有兩個銀行戶口,期間共有逾59萬元款項存入其中一個戶口,社會福利署收到投訴後揭發事件,證實他在其中2年內多領取逾11.7萬元綜援金,於是報警處理。被捕老翁今日(10日)於粉嶺法院承認四項欺詐罪,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本月31日,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始作判刑。
    82歲被告萬金華,報稱無業,控罪指他在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期間,向社署訛稱其申報的資產屬準確及完整,誘使社署向他批出綜援。
    案情指,被告早於2004年開始申領綜援,他除了申報擁有一個銀行戶口外,另申報與三名親友共同擁有數塊農地,但因親友反對而不能出售該些農地。而他在案發的2009至2011年間,一直報稱沒有收入,財務狀況亦沒有改變。直至2011年3月,被告向社署披露他與其他人聯名擁有一個價值400萬元的物業,主動提出取消綜援,並承諾會償還多領取的綜援。
    另一方面,社署則收到投訴,指被告過往是一間物業發展公司的董事,調查後發現被告另擁有兩個未有申報的銀行戶口,而在2009至2011年的案發期間,有三間公司和一名男子以支票和轉帳方式,將合共超過59萬元的款項存入其中一個戶口,當中一張面值18.5萬元的支票「彈票」。
    被告接受社署查問下,承認持有該兩個戶口,但一度聲稱是有人假冒他以操作戶口。社署調查後,確認被告多領取逾11.7萬元綜援,遂報警。警方接手跟進案件,發現被告當時戶口的結餘共有逾16.7萬元,超過社署的上限,警誡下被告承認曾經做生意,但生意失敗,積蓄盡失。
    另外他指稱,只是用戶口替人收錢,現已將金錢還給物主,而他因出售物業套現140萬元,才申請停領綜援。辯方求情指,被告和40歲妻子育有三名子女,他曾在英國及內地經營餐館,但都蝕錢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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