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殺女友及子女囚終身 內地司機上訴遭駁回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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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基(右)3項謀殺罪罪成,依列判處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筲箕灣愛東邨愛旭樓2013年7月24至25日發生倫常慘案,母親及一對子女遭殺害,行兇者為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司機張文基,他去年初承認3項謀殺罪,法官依列判處終身監禁。張早前不服定罪遂提上訴,稱案發時因患精神分裂並曾經飲酒,其女友死者張桂蓮(母親)曾用錘襲擊他在先,他是受到精神病及酒精影響,加上受到挑釁才犯案,並無意圖殺人,但其代表律師未能向法庭帶出上述觀點,最終令他選擇認罪。
上訴庭早前已駁回張的上訴,維持原判。上訴庭今頒判詞解釋判決理據,指幾名精神科醫生均稱無證據顯示張患精神分裂,張事後僅被驗出輕傷,並無需接受治療,這與他稱受女友施襲在先的說法不吻合。此外,張在認罪前已經歷三次預審,當時案件多次押後,他應有充足機會諮詢律師,亦已翻閱自己承認的案情,法官認為其認罪並無不穩妥,遂駁回上訴。
該宗倫常慘案,為當時38歲的張文基錘擊其女友張桂蓮(33歲)後,再用刀鎅其頸至死,之後再用錘打他們8歲女兒張丹及7歲兒子張倫,然後自己割脈加開煤氣自殺,結果子女因頭傷及一氧化碳中毒斃命,張文基則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