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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明(左)涉虧空公款262萬港元,她一離開法院便跋足狂奔。(資料圖片)
51歲律師行女職員涉盜取所屬公司超過262萬港元,被控兩項盜竊罪,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轉往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獲准以5萬港元現金保釋外出。
報稱無業的林玉明,被控在2014年5月至去年9月15日期間,分別將「盧王徐律師事務所」存放在兩間銀行內的款項私下取走,其中在中國工商銀行提走約135萬港元,在恒生銀行提走約12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