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新定義出指引 單肢人士料符申傷津資格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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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成統一實施新的殘疾評估定義及已於本周三推行。(資料圖片)
民間就單肢傷殘人士申領傷殘津貼爭取十年,至今終有新進展。政府完成統一實施新的殘疾評估定義及已於日前推行,申請人只要在沒有義肢、助聽器和人造耳蝸的輔助下,未能在「日常活動、在床、椅、地面或如廁等轉換身體、前往診所、學校、工作地點的過程中,站或坐下時,可維持個人的姿態及動態平衡」,當中符合其中一項,便視為嚴重殘疾,符合申請傷津的資格,有關安排已於本周三(21日)推行。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及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剛收到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譚贛蘭書面回覆,通知勞福局統籌成立的傷殘津貼檢討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檢討結果,社會福利署已與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就新的殘疾評估定義的落實定出內部指引,並已向社署職員及前線醫生介紹,有關安排已於本周三起推行。
王國興表示,他在2007年向政府提出單肢傷殘人士應可領取傷殘津貼,至今足足十年,終於劃上句號,政府訂下申領傷殘津貼的新定義,算是一項聖誕禮物。他歡迎有關結果,認為現時傷津的定義要評估申請人的社交活動和勞動能力,容易引起爭拗,新定義客觀清晰,醫生容易執行。
據譚贛蘭給王國興的書面回信,指特首在今年發表施政報告中指出,勞福局統籌成立的傷殘津貼檢討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完成工作,政府會實施工作小組作出的各項建議。至於多少人受惠,譚贛蘭去年曾在立法會議上指出,香港單肢傷殘人數不多。王國興透露,政府未有評估新定義下的受惠人數,由於政府曾擔憂多人申請,因此拖延多年,他估計只有數以千計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