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貪:警隊多壞蘋果 冼錦華案最轟動
20170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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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人員涉貪及庇娼庇賭屢被揭發,包括冼錦華、黃冠豪及曹銘深等案件。(資料圖片)
廉署昨(24日)拘捕3名警務人員,揭示警隊中不乏「壞蘋果」。東網翻查紀錄,發現廉署近年多次偵破警務人員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其中最轟動的包括高級警司冼錦華被指收受利益包括免費召妓,向娛樂場所通風報信,最終罪成判監;又有高級督察涉嫌聯同下屬合資經營賣淫場所,並介紹內地妓女來港賣淫,涉案高級督察更畏罪潛逃,事件揭示內部管理不善,紀律部隊毫無紀律。
2002年,時任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因接受夜總會姓林女東主提供奢華消遣及嫖妓而被廉署拘捕。當時案情指,林先後3次安排免費消遣及性服務給冼,其中一次更安排2名女公關與冼享用豪華晚宴,冼其後帶同2女上房發生性行為。冼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3年,經上訴獲減刑至2年。
警司黃冠豪在2011年擔任灣仔分區指揮官期間,3度光顧相熟火鍋店並收取店方送贈價值逾千港元洋酒,以及4500多港元飲食折扣,他在參與審批酒牌時,明知該店無牌賣酒但不向上級報告,因而被廉政公署檢控。他於2013年在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1年,後上訴獲減刑至半年。
除涉及警司級人員被捕,廉署多年來亦破獲多宗警務人員集體違法案件,其中2003年採取「樂昌」行動拘捕高級督察曹銘深等4名警務人員和1名海關前關員,指他們涉合資在尖沙咀經營賣淫場所,其中3人更負責介紹內地妓女來港。5人被裁定依靠賣淫收入維生等罪名成立,當中4名警務人員判監11至37個月不等,但判囚34月的曹銘深在裁決前棄保潛逃,現仍被廉署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