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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全部被告判監禁兩年;曾健超形容是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小勝。(陳章存攝/資料圖片)
7名警務人員於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今日判刑,全部被告判監禁兩年。案中事主曾健超判刑後於社交網站facebook發文回應稱,經過漫長的等待,今日的判刑是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小勝,他又指現時還有很多不公義的案件,例如朱經緯案,希望盡快得到伸張公義的機會。
曾健超續指,希望政府和警方反省,改革警察監管制度及檢討警隊文化,同時就錯誤向市民道歉。被問及刑期長短和法官減刑理據時,曾稱,相信各被告會上訴,而自己的拒捕襲警案亦快將上訴,故拒絕作進一步評論。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各被告判囚兩年有相當的警惕性,又指判決發出清晰的訊息,執法人員如濫用權利,需面對嚴重刑事後果,呼籲執法人員在面對任何嚴重挑釁時,需保持專業精神。但他擔心裁決會令警民關係惡化,讓執法者對示威者感覺轉差。他又希望,任何人士應尊重法庭的判決,不能作出挑釁或侮辱法官,否則會影響法庭,甚至會觸犯藐視法庭。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表示,相信七警案是個別事件,絕大部分警員是專業和守法,不認為案件會影響市民對警隊的觀感。他又指,知道被告應該會進行上訴,希望警隊會盡量提供協助。他續指,有不少市民對結果感到不開心,但不應謾罵法官或批評司法機關。
至於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日前曾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是否追討7名警員在停職期間所得到的薪金,陳表示,委員會不會就個別案件開會討論,現有機制亦有處理有關事宜,而且案件仍未完結,不適合現時討論。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認為兩年是合適刑期,希望警務處或保安局盡快向公眾交代7名警員的任命、上訴期間的薪金安排等。她透露去年11月曾就此去信保安局,未獲回應。她又認為,警務處處長應在事發後作出道歉,而執法機關和律政司亦可以七警案作參與,決定以甚麼罪名就朱經緯案作出起訴,希望執法部門能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