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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署偷拍:警列13項違紀行為 最嚴重遭革職

    香港時間
    2017年08月02日(三) 17: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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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紀律)規例》內列明13項違紀行為。(資料圖片)
    尖沙咀警署性感女疑遭警務人員偷拍,警方表示正調查事件,有否警務人員涉及違紀行為仍有待調查。有資深警務人員指,由於升職時會考慮警員的品格、工作能力、過往行為及表現,倘警員被證實違紀,即使僅被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亦會對日後的晉升有極大影響,至少短時間內升職無望,嚴重者或面臨扣人工、降職、甚至革職等懲處。
    《警察(紀律)規例》內列明13項違紀行為,以規限督察級以下的警務人員,包括(1)沒有許可或妥善因由而擅離職守、(2)當值時睡覺、(3)對良好秩序及紀律有損的行為、(4)執行職責時怯懦、(5)違反警察規例或任何書面或口頭的警察命令、(6)不服從上級、(7)由於昏醉而不適宜執行職責、(8) 疏於職守或忽視命令、(9)裝病、(10)在執行職責的過程中,或在關乎警隊履行任何職責或職能方面,作出在要項上屬虛假的陳述、(11)不合法或不必要地行使權能,引致其他人或政府蒙受損失或損害、(12)蓄意破壞政府財產或因疏忽致令政府財產遺失或損壞、(13)其行為刻意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
    倘有警務人員被發現涉及上述違紀行為,則會面臨紀律聆訊,如有關控罪成立,主審官會根據案情嚴重程度作出處分,主要包括以下8項懲罰,由輕微至嚴重懲處為警誡、譴責、嚴厲譴責、沒收不多於1個月的薪金、降級、立即辭職、 迫令退休及革職,其中迫令退休或可保留全部或部分退休福利,但被革職則必會褫奪退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