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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聘「影子職員」 幼稚園向浸信會追3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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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9月27日(三)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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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信會奧基英文幼稚園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九龍塘浸信會交代款項下落和歸還。(黃偉邦攝)
    位於九龍歌和老街55號的浸信會奧基英文幼稚園,入稟高等法院,揭發自己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涉嫌非法地支付薪酬給沒有到該間幼稚園工作的九龍塘浸信會全職僱員,涉款超過380萬港元,現要求法庭下令對方交代款項的下落和歸還款項。
    原告Oasis Kindergarten Limited,被告九龍塘浸信會。入稟狀透露,原告於2013年2月獲教育局批准以「浸信會奧基英文幼稚園」在歌和老街55號2樓和3樓經營一間非牟利幼稚園,而九龍塘浸信會是歌和老街55號的原業主。九龍塘浸信會於2012年4月委任原告在該大廈的2樓和3樓經營非牟利幼稚園,雙方於同年8月簽訂管理協議。
    根據入稟狀所述,在原告聘請員工和該間幼稚園開始運作之前,九龍塘浸信會的主席陳之望通知原告的代表,九龍塘浸信會將會派4名職員到原告的幼稚園工作,而原告要支付他們的薪金和強積金供款,以及要與九龍塘浸信會分擔大廈公用地方的部分開支,原告認為該提議合理,陳之望進一步表示該4名職員每月的支出約10萬港元,並確保每月總數不會多於15萬港元。由於原告是非牟利幼稚園,不可支付九龍塘浸信會職員的薪金和強積金供款及其他開支,故有關合約是違法。
    然而,原告於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間,每月均支付10萬至12萬港元給九龍塘浸信會,而九龍塘浸信會其後要求原告支付維修費和其忚費用,但原告拒絕。另一方面,九龍塘浸信會又不肯還款給原告。九龍塘浸信會於今年2月建議原告在帳簿中每月入帳15萬元,將其列為每月開支,但原告認為那些開支根本不存在或與原告無關,拒絕該建議。
    原告現就事件興訟,要求法庭下令刪除雙方合約中,訂明原告要負責支付九龍塘浸信會職員的薪金和強積金供款的字眼,以及要求九龍塘浸信會交代涉案款項的下落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