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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船隻在海域進行各種任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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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船隻由海事處政府船隊科負責採購,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報告指出,該處推展採購項目進度緩慢,最長更延誤達4年,令政府須額外承擔建造成本。
審計報告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海事處正管理25個採購項目,其中8個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但有5個均未能在文件述明的目標日期交付船隻,延誤時間由5個月至4年不等,令政府須額外承擔因建造成本提升帶來的3320萬元,超出核准撥款額14%。其餘17個項目中,7個早在2013/14年度已獲批,但有3個更仍在招標階段。
審計署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政府船隊有848艘船,主要船隻日漸老化,187艘服役中的機動船和高速船中,有41%已超逾預計使用年限1至12年,較2012年的比率高1倍。
該署進一步調查時發現,22艘船並無被納入海事處7月的換船計劃,其中有2艘分別超逾預計使用年限1年及6年的船隻,未有被評估狀況。其餘20艘船被評估狀況後,90%的評估結果沒有獲妥善跟進,其中有船在7年半前已被維修組建議替換,但至7月仍繼續服役。

消防處的滅火輪精英號。(互聯網)

水警總區亦擁有船隊,圖為威拿7.5米型警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