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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去年接獲990宗港人被內地刑事拘留,60%涉走私及運毒。(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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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數字顯示,去年接獲內地通報涉及港人在當地被刑事拘留的個案為990宗,其中涉及走私及毒品案件各佔30%,餘下為詐騙及盜竊案件,90%個案在廣東省發生,深圳佔其中80%,餘下在上海及福建發生。另外,港府曾就商人肖建華疑在香港被內地人員帶走的事件向內地查詢,目前仍等候回覆。
中港兩地於銅鑼灣書店事件發生後,簽訂相互通報機制新安排於本月初實施,多名立法會議員於今日(6日)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問,民主黨林卓廷稱,如港人在香港遭強力部門帶返內地,內地單位會否作出通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只會按通報機制內的部門作出通報,包括國安部、國家安全機關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至於某人談及的其他組織,則不在通報部門之內,他不作評論。
另外,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及毛孟靜希望,通報機制可納入行政拘留,李家超回應指,現時在內地嫖娼,可被行政拘留5天,但由於行政拘留非刑事強制措施,故不包括通報機制之內,但內地單位會通報港人家屬,港人合法權益不受影響。
工聯會麥美娟關注近年多了年輕人在內地參與走私毒品及氣槍等活動,李家超指,香港駐內地機關如駐京辦及駐粵辦等,會向被刑事拘留的港人家屬提供協助,包括提供內地律師名單,內地亦可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援助予有需要的港人,李家超亦希望可安排家屬帶同衣服、藥物、書籍等予有關港人。
至於中港兩地自2001年實施通報機制以來,內地向香港通報的1.5萬宗個案中有530宗屬非正常死亡,李家超稱,主要涉及交通意外、高處墮下、氣體中毒、被殺及濫藥等,而去年共有3300宗港人在內地向入境求助個案,其中2000多宗涉及遺失旅遊證件、40宗涉及住院,因病死亡的個案則有160宗。

李家超指只會按通報機制內的部門作出通報,至於某人談及的其他組織,他不作評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