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PAN LIFE港307苦主涉款2億 區議員促港府介入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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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 LIFE港分行停運,日本法庭已向該公司發出破產令。(資料圖片)
以售賣長者保健產品的「JAPAN LIFE」今年2月疑停運香港業務,公民黨區議員余德寶表示,日本法庭已於3月1日向Japan life Co. Ltd發出破產命令,凍結所有資產,並委任高松律師為破產受託人,負責處理Japan Life破產事宜。余希望港府應介入事件處理跨國事務,督促香港和日本警方,追討相關權益。
余德寶表示,現時接觸的苦主有307位,涉及2億港元款項,最高投資額高達2000萬港元。根據破產受託人所指,香港苦主與日本苦主有同等的優先償還權,同屬Japan Life的一般債權人;但賠償方面,Japan Life會先賣資產套現,然後償還應繳政府稅項、社會保障金、員工欠薪和退休金,最後才到債權人。
余又說,債權人可從剩餘資金中按比例獲得部分損失,但現時未知道所獲得賠償比例,加上Japan Life於其他國家都有業務,如南韓、台灣和新加坡等,故此未能估計比例。
日本法庭下月將透過破產受託人在香港的代理人向每一位香港苦主發出債權人告示,亦會於本年11月12日在東京舉行Japan Life全球債權人會議。
余批評港府在事件上未有承擔,沒有協助苦主與日本方面作外交聯繫和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