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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調查逾400外傭有關中介公司收費情況,今公布結果。(袁志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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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去年初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列明外傭中介公司的營運法定要求。外傭團體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及印尼移工社群調查發現,守則實施一年多,有外傭中介公司仍有違規行為,新來港外傭平均被要求支付9000多港元費用,團體指根據法例,中介費用應不得超過獲介紹就業後首月工資的一成,按現時最低工資水平計算,即約441港元,故有關收費即超出法定上限近20倍。
團體去年7月至今年3月,訪問381位菲傭及71位印傭。調查發現,56%的受訪外傭稱曾被中介公司收取高昂費用,部分更被收取平均9013港元費用,亦有外傭被要求在未有工資情況下,要預繳平均1151港元。有40多名受訪者更表示,中介公司曾直接安排他們向財務公司借貸。另24%受訪者表示,在新工開始前後,被沒收證明文件,主要被中介公司沒收,違反守則列明不得扣押求職者證件的規定。
團體到18間僱傭中心放蛇,有7間持牌僱傭中心表明,經他們尋找新僱主時,需付3500港元至10,000港元費用,另有4間則要求支付按金,涉違反守則中不能預先收費的規定。
聯會主席Phobsuk Gasing直斥勞工處守則「講就好聽」,無從得知當局有否跟進,又指有傭工因被威脅扣起來港簽證,他們為獲工作而無奈交中介費,建議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加強巡查僱傭中心,對違規中心加以懲處。社群發言人Lis指,印尼中介公司安排傭工來港前,會要求外傭簽借貸文件,外傭來港後,香港中介公司會以外傭有借貸為由,要求外傭每月上繳一定金額。
來自菲律賓的Regina表示,在菲律賓受訓時已付4000港元訓練費,來港又被香港中介公司要求支付10000港元中介費,最終支付共8000港元。她說首次來港不知濫收中介費問題,向工會了解才得知屬違法,經勞工處調解近4個月後才取回500港元,現已向勞審處落案,冀追回餘下金額。團體其後聯同數十名外傭到中環遮打花園集會,要求政府加強對傭工的保障。
勞工處回應指,自守則實施以來,因職業介紹所違反守則已發出35次書面警告及撤銷或拒絕續發7間介紹所的牌照,處方已將每年巡查目標提高至2000次,呼籲懷疑遭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的外傭挺身而出,向勞工處舉報及協助調查。

Regina憶述在港遇到被濫收費慘況,不禁落淚。(袁志豪攝)

團體聯同數十名外傭到中環遮打花園集會。(陳章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