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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漢爆竊「李慧琼蔣麗芸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今被判囚22個月。圖為蔣麗芸。
一名持「行街紙」印度漢於去年7月經一個天花板破洞成功偷潛入「李慧琼蔣麗芸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並偷走一件風水飾物及數百港元現金等,疑犯事後被捕,並一度棄保潛逃後再被捕,今(28日)承認一項爆竊罪,法官斥印度漢提出免遣反聲請後獲政府給予自由,期間卻在港犯事,是嚴重事件及是案中加刑因素,最後將他判囚22個月。
控方指被告Sodhi Gurdas Singh(32歲),在2013年來港,在港至今已有4項案底,而入境處在2014年對被告發出遣返令,被告並提出免遣反聲請獲暫留港,惟被告兩年後卻撤回有關申請,且在遣返令下潛逃。辯方求情稱被告在2013年以訪客身份到港,其後決定逾期留港,並一度提出免遣返聲請。被告案發前沒有住所及金錢,只能睡在公園,因肚餓且看到辦事處有破洞,才潛進去偷一些財物變賣,以購買食物。
法官則指案中有兩項加刑因素,首先被告是持「行街紙」留港人士,上訴庭多次提醒該些人士留港期間獲給予自由,若參與犯案,將被視作嚴重事項。而被告在發出遣返令後潛逃,兩者皆為案中加刑因素。法官最後將被告加刑6個月,將被告判囚22個月。
案情指位於紅磡的「李慧琼蔣麗芸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其職員於去年7月17日發現辦事處的天花板有一個1米乘半米的洞口。10天後,職員發現洞口垂下一條長布帶,其後便知辦事處遇竊,損失現金500港元、一件價值500港元風水飾物及洗手間一條銅喉。而辦事處的閉路電視則拍得一名可疑男子。警方同年8月在街上因見被告與閉路電視片段的竊匪相似,故截停及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