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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譚培坤企圖強姦、非禮及刑事恐嚇三項罪名均不成立。
地產代理疑受酒精影響下,凌晨進入一座公屋大廈,經過大廈保安查問後,獲准上樓,之後涉嫌闖入其中一個單位企圖強姦一名陌生中年失婚婦人,最終被女事主和她的舅父合力制服。他否認入屋犯法、企圖強姦等罪。5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今(27日)一致裁定被告譚培坤企圖強姦、非禮及刑事恐嚇三項罪名均不成立,至於另一項入屋犯法罪,早前在審訊中途已被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聞判後即振臂呼氣及掩面,在犯人欄內與懲教人員握手道賀,並向陪審團點頭微笑。
辯方隨即替被告申請取回訟費,指被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裁決結果反映陪審團不信納控方案情。法官表示,本案背景實在難以解釋,甚至令人感到疑惑,即使如此,被告飲醉酒並非自招嫌疑,因此批准被告取回訟費。
33歲被告譚培坤,被控入屋犯法罪(俗稱「爆竊」)、企圖強姦罪及其交替控罪非禮罪,以及刑事恐嚇罪。案件於去年4月23日凌晨4時許發生,地點在沙田秦石邨某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