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索20萬補擺大壽 官:依家唔係清朝要依法辦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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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要求從梅艷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廿多萬港元,補擺91歲大壽。(辛永明攝)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阿梅)的母親「梅媽」覃美金,今早(15日)再次現身高等法院,向法官要求從梅艷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廿多萬港元,以支付她補擺91歲大壽的費用。梅媽表示,梅艷芳在生時已替她擺過兩次大壽,現年95歲的她只希望補擺91歲大壽,擬定明年3月在灣仔一間酒店擺30多圍,邀請朋友出席壽宴。
梅媽今早甫開庭便向法官表示,她耳朵不靈光,要求法官說話大聲一點。她透露梅艷芳自她61歲起已替她擺大壽,她71歲時阿梅更帶她到海洋皇宮大酒樓設宴,她81歲時阿梅已過身。她說:「咁唔通91歲唔做(大壽)呀?朋友都話我你仲有幾多個90歲吖?我都有朋友㗎,唔通求其擺幾圍就算呀?」
然而法官陳江耀發現,今早只有遺產受託人滙豐國際信託派代表出庭,妙境佛學會則未獲通知出庭。陳官指,滙豐及佛學會均反對今次的申請,而佛學會作為遺產受益人,是有權派人出席聆訊提出反對;陳官着梅媽應盡早向佛學會送遞申請文件,通知對方出庭,並重新排期聆訊。
梅媽對於聆訊需要押後,索錢時又被諸多掣肘,感到相當不滿,「法官你即係留難我啫,我點同酒店交代?都已經訂咗時間」。她指梅艷芳只捐了6萬港元給佛學會,質疑佛學會「都係想我走咗,之後要晒我啲錢啫」,她又說,「劉培基攞錢又有無問過咁多人先?阿梅有無話要綑住我,乜都唔畀我使?」
陳官最終沒有繼續跟梅媽理論下去,重申「依家唔係清朝,唔似啲官咁有無限權力,我都係根據法律做事」,着她要求排期主任安排快期聆訊,預留2小時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