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訛稱中六程度 男子呃中原利嘉閣受聘被控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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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以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取得兩間物業代理公司的職位。
一名男子涉嫌以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取得兩間物業代理公司的職位,誘使有關物業代理公司向他支付共逾3.4萬港元薪金,今日(15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獲准保釋,明日(16日)到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區錦昌(21歲),於昨日(14日)被控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被告涉嫌以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先後獲利嘉閣及中原聘用為見習營業員,兩間公司分別向他支付共逾11,200港元及22,800港元薪金。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1月1日至30日期間以欺騙手段,向利嘉閣一名時任分行經理虛假地表示他已完成中五程度教育,及在職位申請表上虛假地填寫他已在一間本地中學完成中三程度教育,而不誠實地獲受僱於利嘉閣的機會並賺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3月2日至4月18日期間以欺騙手段,虛假地表示他已在另一間中學完成中六程度教育,及向利嘉閣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而不誠實地獲受僱於利嘉閣的機會並賺取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23日至7月7日期間以欺騙手段,虛假地表示他已在上述中學完成中五程度教育和從未在香港被裁定有罪,及向中原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而不誠實地獲受僱於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的機會並賺取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只曾在兩間中學修讀中一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