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放蛇玩「揸波game」 女警指行動獲上司授權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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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被告嚴慧嫺被控以5項管理賣淫場所罪。(鄭創思攝)
警方去年中5度派員喬裝顧客到尖沙咀一間酒吧「放蛇」,發現該店安排泰籍美女陪坐,並會邀請客人大玩「Let's play揸波game」,以「擲骰仔」形式來決定「賞罰」,包括客人把臉放在泰女胸部、私處或「揸波」等。在放蛇搜證後,警方拘捕該店的女負責人,控以她5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今日(29日)於九龍城法院審訊時,放蛇女警供稱是獲上司授權「參與遊戲」去搜證,她並目睹泰女將男同僚的臉壓向泰女胸部,男同僚又被要求與泰女互揸胸部等。辯方則質疑警方「搜證一次」便足夠,何需重複多次同樣內容的放蛇行動,又指「揸胸」不屬賣淫。
47歲被告嚴慧嫺,否認控罪,她被控於去年5月6日至6月22日,在柯士甸道某商廈內的「新泰皇」酒吧管理賣淫場所。案件經審訊後,被告今日被裁定表證成立,她不自辯,控辯雙方隨即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於明早(30日)作出裁決。
曾在逾一個月內5度往放蛇的男警,日前已在庭上供稱,事發時由被告接待及安排泰女陪坐,被告要求客人購買「換領券」,每張約值20港元,客人可以用「換領券」與泰女大玩「Let's play揸波game」,當中有賞有罰,以擲骰的點數來決定。
另一名曾參與去年6月22日放蛇的女警陶麗瑩,今日在庭上供稱,她隨數名男同僚扮客進入涉案酒吧並被安排入座。其後,有職員在一黑簾後帶了8名泰女來,梅花間竹地坐於他們身旁,之後有一疊「換領券」放在枱面。其中一名泰女宣布:「Let's play揸波game」便展開遊戲。
她指,期間有男同僚擲骰擲到2點時,泰女將同僚的頭壓向她胸部;亦有同僚擲骰後,要把「換領券」交予泰女,泰女即時以泰文表示多謝;另有男同僚擲到4點時,泰女隨即揸該同僚胸部,又要求該同僚「禮尚往來」揸泰女胸等。警方於翌日凌晨隨即採取拘捕行動。
辯方盤問女警時,質疑警員們有否獲授權參與這個遊戲,女警表示「有」,並指督察上司於行動前曾有訓示,指他們是協助放蛇行動搜證,並會牽涉一些色情活動,期間不可與16歲以下女子有身體接觸,亦不可誘使他人犯罪,搜證完成便可以停止一些可能不恰當的行為。
控辯舉證完畢後,進行結案陳詞。辯方質疑警方若僅為搜證,放蛇一次理應足夠,為何要多次前往涉案酒吧,並重複同一樣的行為,每次逗留數小時才離去,並直指警方行動時乃使用公帑;辯方亦質疑「揸胸」不屬賣淫,案件沒有性行為元素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