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扑車案死者體內含毒 車房東主等3人獲撤誤殺罪

201903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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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何善恆事發時遭按在地上。
沙田大圍一間車房疑因改車問題與人結怨,去年11月遭4名男子上門扑爆車房內一架GTR「辣跑」的擋風玻璃,該車房東主夥友人等共3人追截4名疑犯時,其中一名疑犯「走唔切」疑遭3人制服在地上,期間他大叫「抖唔到氣」但仍遭拳毆,最終不治。車房東主等3人事後被捕及被落案控以一項誤殺罪,案件今(8日)於沙田法院再提訊時,控方表示參考了死者的驗屍報告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3名被告的誤殺罪,遭還押3個多月的一眾被告,獲准當庭釋放,他們亦如釋重負,喜上眉梢。
脫罪的3名被告依次是陳穗豪(40歲,車房東主)、陳宗達(32歲,車房東主)和鄭智斌(29歲,汽車維修工人),首被告是涉事車房的東主,次被告是首被告的朋友,亦是經營車房,第三被告則是附近車房的職員。控方今在庭上並無交代撤控理由,據知,毒理報告顯示死者體內含有毒品。而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在撤控後,提出訟費申請,獲裁判官批准可取回訟費。
3名被告的多名親友今亦有到庭旁聽,當得悉3人獲撤控後表現欣慰,散庭後被告與一眾親友相擁,並接受他們的祝賀。
3名被告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控罪指3人去年11月16日,於大圍成運路非法殺死男子何善恆(42歲)。案件於去年11月20日首度提訊時,控方於庭上透露,死者案發時與3名在逃人士到首被告的車房損毀汽車,得手後該3名在逃人士先行逃脫,留下死者在現場。首被告隨後聯同另外兩名被告,追截並襲擊死者,將死者按倒在地。死者當時雖表示「抖唔到氣」,但3名被告沒有理會,其中一名被告更再度揮拳打死者。
警方接報到場拘捕3名被告時,發現死者已沒有呼吸和脈搏,兩小時後證實死亡。警誡下首被告保持緘默,其餘兩人分別承認曾將死者按在地上。控方指現場有閉路電視拍下事發經過,另有途人用手機拍下情況,案件的證供強烈,故當時反對3人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