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陳淑莊左腦現4.2cm腦瘤 需盡快動手術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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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獲准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2014年佔中案今日(24日)於西九龍法院判刑。代表第四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的律師甫開庭,便向法庭呈上一些陳的腦部磁力共振掃描報告,並表示陳需進行一項緊急手術,否則或會構成生命危險,請求法庭把其判刑押後6星期。法官最終指請求合理,批准押後其判刑至6月10日,陳續准保釋。
陳表示,申請押後是因為左腦發現直徑4.2厘米腦瘤,壓着腦幹,腦幹已彎曲,需一至兩周內盡快做手術。她指,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短時間不會在議會出現,並減少出席公開活動。
陳又指,自己於本月4日做了全身身體檢查,原最快於11日取報告,但因判決影響,到了上周三(17日)才去醫院取報告,發現腦部「有啲嘢」,最終需找余若薇丈夫做檢查,始發現該個腦瘤。她指,自己一直有頭暈、面部麻痹等徵狀,以為是普通病。醫生建議需盡快做手術,現在不知道是良性或惡性,需開腦才知道。明(25日)早會去做手術前檢查,再去照腦部血管與神經線。
陳淑莊發現腦瘤時序:
4月4日:入院身體檢查
4月9日:法庭判決她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
4月11日:原定可取檢查報告,但因身體不適及與母外遊,未有立即取報告
4月17日:報告顯示腦內「有啲嘢」
4月18日:找專科醫生進一步檢查,發現左腦有直徑4.2厘米腫瘤
4月23日:腦外科醫生建議一至兩周內接受手術
4月24日:向法庭申請押後判刑,並表示會向立會主席告假,專心養病
4月25日:進行術前檢查,盡快安排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