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廉署查馮程淑儀 吳文遠准保釋候終審上訴

201907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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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獲法官批准以3萬港元保釋外出。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4月被指透過新聞媒體及Facebook等,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於去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全部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他其後向高院提出上訴亦遭駁回。
吳的律師表示已向終院入紙就本案申請上訴,並向高院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高院亦排期於月8月2日開庭處理。吳今(1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並獲法官批准以3萬港元保釋外出。
律師指吳的上訴上月被駁回後即時開始服刑,已服刑1個月3星期,扣除假期後預計下月15日刑滿出獄。由於高院8月2日才處理其上訴許可證明書之申請,至終院排期處理其上訴時,吳應已服刑完畢,故希望法官可先讓其保釋。
法官最終鑑於吳快將服刑完畢,故決定先批准其保釋。吳需每周一天往警署報到,期間可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離港前需通知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