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衝突首宗暴動案提堂 21歲男被控3罪准保釋

201909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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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立法會外有大量示威者聚集。
大批示威者為阻礙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於今年6月12日衝出龍和道、夏慤道等金鐘一帶主要幹道,佔領馬路癱瘓交通,之後更爆發暴力衝突,事後多人被捕。
其中一名在立法會被捕的21歲男子冼嘉豪,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13日)在東區法院提堂,為首宗涉及612衝突被控暴動的案件。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介往區域法院處理,現申請再押後至10月11日等轉介文件,期間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須守宵禁令、不准離港及不得進入立法會一帶範圍等一系列保釋條件。
辯方指被告任職會所泳池夜間救生員,工作至晚上10時,希望可以不須守宵禁令,更指本案發生在中午,宵禁令與指控及防止被告再犯無相關性、無需要及不合乎比例。
另外,控罪書上兩項抗拒警員控罪,皆只列出兩名警員的編號及職級,沒有透露警員名字,對此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在庭外表示不是刻意隱瞞,並指她手頭上也沒有資料,吳其後致電案件主管、O記高級督察孔繁康查問,惟孔到場後拒絕向記者透露兩名警員名字,更指「今次係無擺名有咩問題?個官同辯方都無質疑,你哋點解質疑?慣例唔係永遠」,並着記者自行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而吳更向在場記者表示:「呢度唔係答問大會。」
據悉,控方指被告事發日下午3至4時與群眾在現場聚集,被告被指向警員擲物,包括擲雨傘等,有警員手臂擦傷,在現場拘捕被告時亦遭到反抗。
而被告離庭時獲多名聲援人士以「遮陣」護送離開,期間有中年男途人指罵他們「搞亂香港」,雙方口角,男途人被嘲笑貌似「田雞」,雙方擾攘一輪後各自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