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毀將軍澳站設施 20歲侍應候訊期禁踏足該站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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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智聰獲准保釋。(辛永明攝)
近日多個港鐵站遭人破壞,其中將軍澳區的將軍澳站、坑口站及寶琳站成為重災區,警方拘2名青年,指他們連同一名在逃人士於本周二(8日)凌晨涉嫌損壞將軍澳站的設施,包括站內的玻璃幕牆,涉嫌將大型雜物掉落路軌。2名被捕青年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其中1人今午(9日)被押送到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4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准以6000港元保釋,控方一度要求法庭不准他踏足全港所有港鐵站,但裁判官經考慮後,只下令他不得踏足將軍澳站。至於另一被捕青年正留醫,押後本月15日再訊。
2名被告分別是報稱侍應的盧智聰(20歲)及報稱無業的林俊(23歲),二人被控於本月8日在港鐵將軍澳站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物。
控方向法庭呈上將軍澳站受損壞的相片,指當時該站已關閉,示威者打爛玻璃幕牆闖入站內,將大型物件掉落路軌,對公眾安全構成莫大危險。控方指當時站內除了港鐵職員,只有2名被告及1名在逃人士,即使暫未有直接證據顯示被告做出毀壞行為,但「共犯嚟講,罪責其實一樣」。控方不反對盧保釋,要求盧需守宵禁、不得離境等條件,另需禁足全香港的港鐵站。
辯方不同意禁足所有港鐵站,因盧在將軍澳區內居住及工作,是一間咖啡店管理層,亦是家中經濟支柱。盧雖在將軍澳站即場被捕,但當時他手上無武器,「作為一個香港人禁足全港港鐵站,唔畀佢搭港鐵,對佢係相當唔公平唔方便」,辯方認為即使法庭頒下禁足令,也應只禁他踏足將軍澳站。盧終獲准以6000港元保釋,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不得離境,裁判官只下令他不得踏足將軍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