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科大生將軍澳墮樓 警交代事件強調無阻救援

201911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警方記者會交代科大生墮樓事件。(馬竟峯攝)
反修例風波不斷,將軍澳前晚(3日)爆發警民衝突,至昨(4日)凌晨時分仍有大批示威者在街頭集結,期間,防暴警察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一名22歲姓周科大學生疑為躲避催淚煙,由尚德A停車場3樓跌落2樓,導致頭部重創命危。
警方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發生有人受傷案件,感到非常難過,對傷者及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警方高度重視案件,表示在昨凌晨0時20分左右,有過百名示威者聚集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並且用雜物堵路。警方到場後,示威者在路障後設下傘陣,不斷向警員投擲磚塊及玻璃樽等硬物,並有數十人在附近建築物,包括尚德邨尚智樓的多層停車場,從高空投擲硬物。
警方曾向示威者發出多次警告,期間為制止暴力,在現場施放共44枚催淚彈、11發橡膠子彈、3枚布袋彈及1枚海綿彈。消防處在此段時間亦接報處理一宗一級火警事故,事後經查證為停車場1樓警鐘事前被打爛,觸發警鐘誤鳴,消防在凌晨0時55分抵達現場,數分鐘後,有現場人士向消防報稱有人從高處墮下,消防及後在2樓發現傷者,立即為其進行急救,並呼召救護車到場救援。
在約1時05分,警方在廣明苑方向的地下進入停車場,由下而上嘗試驅散人群,直至警方抵達2樓,看見消防員及義務急救員正在施救,方知發生意外。
對於有人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警方曾用槍及警棍指向在場人士,警方經調查後,證實警員曾作出相關行為,以驅散在場人士,然而警方並無影響或干預救援工作,亦無趕走任何救援人員,消防亦表示不需警方協助。至凌晨1時25分,警方完成停車場的驅散行動,在整個過程中,並無使用任何武力、槍械及彈藥。附近一帶的驅散行動則在1時45分完成,行動中拘捕2名分別30歲及51歲男子,涉嫌襲警、非法集結等罪。
就網上傳聞指警方曾阻礙救護車駛抵現場,警方亦澄清指,當時救護車受堵路影響,被迫停泊在唐明苑附近,救護員落車步行,在1時30分抵達事發現場,其後在1時41分離開。過程中,警方完全沒有阻撓任何救援人員或車輛接送傷者離開現場,此點已獲消防處確認,強調事件中無影響救護工作。
警方高度重視該宗受傷案件,並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傷者受傷原因。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初步翻查停車場「天眼」片段,綜合調查結果及消防處提供的資料,相信傷者墮下時間為4日凌晨0時45分至1時的15分鐘內。當時,警方曾在唐俊街向廣明苑方向施放催淚彈,距離傷者墮下位置相距120米;同一時間,有另一隊支援人員在寶康路進行進行戒備,但並無施放催淚彈及作出任何驅散行動。
傷者被發現位置為停車場2樓近寶康路,停車場設計特殊,2樓平台有矮牆與泊車位分隔,3樓雖有同樣的矮牆,但不設平台,從停車場的車位看去,乍看兩層設計一致,惟在3樓只要跨越矮牆便會跌落2樓,不排除傷者當時在3樓,誤以為結構與2樓一樣,跨越矮牆不幸墮下。警方翻查閉路電視,惟因角度問題,無法看見事發情況。警方會繼續調查附近閉路電視,以及尋找目擊證人,呼籲目擊者及在上址泊車的司機聯絡警方,提供資料及行車記錄儀作分析調查,冀能還原真相。
另外,對於網上有人指控,傷者是被警方推落樓,警方嚴正聲明絕無此事,警方是在傷者接受急救時才知道事件發生,促有心人士停止造謠,為抹黑警隊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對傷者家人造成二次傷害。而針對傷者是否有可能為避催淚煙導致意外發生,警方則指不能排除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