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公安條例下任何大學非私人地方 法例賦警方執法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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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祥指在警方警告或擎槍時人群應該退後,不應撲向警員,否則後果自負。(李華輝攝)
香港昨日(11日)有多區發生堵路及縱火,示威衝突更蔓延至大學校園。有人指大學校園為私人地方,警方不應隨便進入,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在公安條例下任何大學非私人地方,而即使無搜查令,法例亦賦權警方到商場等地執法,警方不會容許香港有任何一個地方可以作窩藏罪犯。
江續指,有警員在中文大學執行警務時在短短20分鐘內被投擲超過30枚汽油彈。江表示,昨日共拘捕共287人,包括206名男性及81名女性,年齡介乎12至82歲,當中有190人為學生。被捕人士涉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等。江指近日暴徒的暴力程度變高,警方現時擎槍或作出開槍警告後,人群並未有散開,更有人在社交媒體教導人搶警槍、襲警等。江又指在警方警告或擎槍時人群應該退後,不應撲向警員,否則後果自負。
警方公布,上周六(9日)使用3發催淚彈;周日(10日)使用87發催淚彈、40發橡膠子彈、3發布袋彈及5發海綿彈。昨日(11日)使用255發催淚彈、204發橡膠子彈、45發布袋彈及96發海綿彈。昨亦有11名警員受傷。
警方另亦作出澄清,對於昨日西灣河有一名男子在中槍倒地後,網上片段可見有警員意圖扶起倒地人士,警方指該警員於事件發生後抵達現場,他欲以膠索帶反綁倒地人士雙手,但當反轉該名男子時發現他受傷,已即時將其放回地下,但中槍男子隨即起身負傷企圖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