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凍結1800萬美元資金 匯款公司申司法覆核

2019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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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公司向高院申司法覆核。
一間從事跨國匯款的公司,因有客戶懷疑利用其服務處理逾1800萬美元詐騙款項,遭警方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將其戶口的同等款項凍結。公司指它與騙案完全無關,懷疑騙款早已被疑犯提走,警方現在凍結其存款,是違反《基本法》保障私人產權的原則。公司因此於昨日(3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有關凍結資產的條文違憲而須撤銷。
本案申請人Airwallex (Hong Kong) Limited表示,其業務包括代客戶開設銀行戶口,處理往來帳目。在今年4月,有一間外地公司分多次將合共1820萬美元的款項,匯入它的2名公司客戶、即融通四海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及香港中梁貿易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內。上述兩公司其後指示申請人,把有關款項轉至其他第三者個人或公司的戶口。後來當銀行方面要求申請人提供上述兩客戶的資料,它已立刻停止為它們轉帳,其後更將它們的戶口取消。申請人亦立即把情況通報警方與海關的聯合財富情報組。
不過縱使如此,警方還是針對上述轉帳行為,據法例向銀行發出「不同意處理書」,下令凍結申請人銀行戶口內1800萬美元。申請人指其存款被凍結對其生意有嚴重影響,由今年5月起,它已不斷要求警方將款項解凍,但始終不得要領。
申請人表示,對於海外公司懷疑被騙款之事,它完全無參與亦不知情。而懷疑騙款在申請人接獲銀行查詢時,絕大部分都已轉至第三者手上,餘下約180萬港元,申請人已主動將之凍結。它指現行法例授權警方用「不同意處理書」凍結資產,是侵犯了申請人的私有產權。它指條例並無規限警方發出「不同意處理書」的準則,對產權的限制亦超過其合理比例,因此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