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每月1.1萬警領OT津貼 半年涉9.5億元

201912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在過去半年,警務處平均每月領取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約有1.1萬人。(高詩敏攝)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早(13日)召開會議,繼續討論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4.75%,中級及低級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睇齊為5.26%。相關撥款包括警方的逾時工作津貼,在過去半年警務處平均每月領取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約有1.1萬人,開支約為9.5億港元。
民主派議員續在會上要求,將警隊的加薪建議分拆討論,同時要求警方或保安局出席會議。議員胡志偉表示,根據民調顯示,有過半數市民給予警隊0分,反映社會關注警方所造成的傷害,認為政府現時無視問題是無助解決社會困局。議員鄭松泰認為,撥款涉及警方的逾時工作津貼,警方須出席會議交代如何計算。
建制派議員反對做法,認為不應針對警方。議員姚思榮認為,如議員只針對某一部門便要求單一部門出席會議,並舉例指如有關港台的偏頗問題、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問題,是否同樣要求相關部門出席會議。議員周浩鼎提到,教育局未有處分煽動仇恨的教師,對此亦感到不滿,如要求所有部門出席會議,撥款將不能通過。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時指,是次撥款涉及公務員薪級表調整,屬恒常機制,部門和職系的表現並非調整薪酬的考慮因素,議員可循其他渠道跟進。他亦曾向保安局轉達,但整體是否出席會議是由政府決定。
會議隨後表決有關是否要求警務處代表出席會議,以15票贊成、30票反對遭否決。
財委會下午續會時,議員許智峯提出引用會議程序傳召警隊高層,由於財委會過去從未動用有關程序,現時規則並無訂立如何行使傳召權,會上爭拗怎樣處理,主席陳健波決定提早一小時完會,讓大家沉澱,截至會議結束前,仍未完成審議公務員加薪撥款。
另外,港府回覆財委會,若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獲財委會通過,有關財政年度的開支會增加約124億港元,而警務處佔當中8.1%,即約10億港元。
至於警員逾時工作方面,港府解釋逾時工作通常以補假作償,須視乎公務需要而批准員工放取補假。當部門無法或不大可能安排員工在逾時工作後一段合理期間內放取補假時,才可以津貼形式補償。由今年6月初至今,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當中很多演變成暴力違法行為。前線警務人員在過去多個月的連場衝突中,一方面處理多區大規模的暴力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在全港各區繼續維持日常警務工作。
議員葉劉淑儀認為警察獲取超時工作津貼是基於社會事件眾多,她指全港各區今年有超過900場遊行示威,警員「唔係為OT而開工,而係為保障社會秩序、市民生命財產而開工」,若警察因太疲倦而不加班工作,香港社會治安將會出現問題。
此外,保安局提交文件中提及警務處處長於11月委任一批懲教署、海關及入境事務處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他們是以非全職形式暫時借調,故他們薪金包括逾時工作津貼,由其本身部門開支總目支付。
團體保衛香港運動約50人今早到立法會請願,表明反對分拆討論警隊加薪,希望盡快通過撥款。他們批評民主派議員賊喊捉賊,抹黑警方、煽動民眾破壞法治,借公務員薪酬調整來打擊警隊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