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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在區院被判監17個月。
曾任兼職模特兒的單親媽媽,認了一名六旬的士司機做契爺不久,便自編自導自演一場遭債主禁錮的戲碼,企圖騙取契爺5000港元「贖金」。惟契爺因擔心她的安危,暗中報警,令事件被揭發。她今(7日)在區院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依期歸柙兩罪,法官斥女被告欺騙了事主對她的關心,「仲差過一般互不相識的電騙案件」,判她監禁17個月,並充公其1萬港元保釋金。
案情顯示,被告陳善慈(29歲)於2017年年中乘搭的士時認識61歲的士司機,即本案的事主,被告稱他為「契爺」,之後便問事主借錢。同年8月1日至2日,被告向事主發送手機信息,聲稱自己欠債及被人禁錮在跑馬地酒店內,債主要勒索贖金。被告叫事主帶錢到酒店,支付5000港元替她還債。
雖然被告警告事主不要報警,但事主因擔心被告的安全而報警。同年8月3日凌晨,事主按警方指示把的士駛到跑馬地酒店附近,被告登上該輛的士。警方其後出現進行調查,被告承認編造故事騙取事主的金錢,警方遂拘捕被告,在她身上發現酒店房間的房卡。
被告之後一直獲准保釋,但她於2018年7月31日本案在區院提訊時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她於今年1月23日被拘捕,她在警誡下解因為沒有足夠金錢去僱用律師,所以缺席聆訊。
辯方求情稱,被告年輕便誕女,她與女兒生父其後分開,要承擔照顧家庭的責任,並經介紹下從事模特兒工作,卻因感到有關職業不太光彩而沒有告知家人。在案發3個月前,認識了案中事主,由於事主待她不錯,而且曾借錢給她,卻引起她一時貪念而犯案。辯方指被告並非精心䇿劃案件,只是在一個輕率的心態下看對方會否給錢,現已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