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O記長沙灣搗無牌酒吧 檢毒品拉29男女

2020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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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擊長沙灣一間無牌酒吧檢獲懷疑毒品。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早前接獲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23日)凌晨時分,採取代號「雷霆20」的反罪惡行動,掩至長沙灣青山道333號地牢一單位,探員破門而入,成功搗破一間無牌酒吧。行動中,警員共拘捕20男9女,年齡介乎16歲至60歲。
警方毒品緝毒犬於單位內搜出約40克懷疑可卡因、約74克懷疑氯胺酮、約2克懷疑「冰」毒、14支懷疑大麻、36粒懷疑「五仔」、38粒懷疑搖頭丸及約134克懷疑「 Happy粉」,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95,000元。另外,人員亦於現場檢獲現金約13,000元、107支酒類飲品及530罐啤酒,檢獲的酒類飲品總值約48,000元。
29名被捕人當中,3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及1名越南籍女子,年齡介乎16歲至44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被捕,他們亦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其餘16名本地男子、5名本地女子、1名泰國籍男子及1名泰國籍女子,年齡介乎21歲至60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另外警方亦已向他們發出《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如無牌賣酒,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