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管有對講機 義務急救員及男生判罰款
20200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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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去年9月21日大批巿民到屯門集會。
去年9月21日網上有人號召「光復屯門公園」的集會示威,警方進行驅散期間進行截查,並在一名男學生和一名義務急救員身上分別搜出對講機。他們早前同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男學生再承認多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二人今日(22日)於屯門法院分別被判罰款。
兩名被告分別為19歲男學生楊栢儒和21歲義務急救員吳希倫,分別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杯渡街近燈柱DD2109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能在警員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楊最終被判罰款6500港元,吳則被判罰款6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