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陳凱旭於雜誌宣傳除牌3月緩刑 醫委會指再犯將永久除名

202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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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旭被裁定3項專業失德成立,判除牌3個月,再犯將永久在醫生名冊中除名。
西醫陳凱旭因2016年在雜誌文章中作出有宣傳成分及錯誤陳述,被指控專業失德。醫學委員會今日(26日)就案件展開聆訊,裁定陳3項專業失德成立,將除牌3個月,緩刑36個月,期間再犯將永久在醫生名冊中除名。
醫委會秘書處指2016年9月20日接獲投訴,附上一篇2016年8月刊於雜誌「旭茉JESSICA」的文章,指控陳凱旭在文中宣傳醫療設備品牌,並聲稱自己有多年治療皮膚問題經驗。
陳凱旭今早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出席醫委會聆訊,醫委會就相關文章,指出陳在文中撰寫「有多年兒童及皮膚診症經歷」是有宣傳性陳述,藉以推廣「Hufi/Ulthrea」及「微針射頻Frozen V」美容治療。另外,陳在文中使用「香港家庭科醫生」亦屬錯誤陳述,「香港家庭科醫生」並非醫委會承認的資格,而陳更從未列入任何專科醫生名冊中。
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陳曾免費為長者診症,亦熱心籌辦學術交流活動;而「香港家庭科醫生」由雜誌編輯加上,並非陳自行撰寫。
惟醫委會委員指出,根據香港醫生專業守則,醫生為公眾或病人提供的資訊是受到一定規限,譬如不能夠為某種醫學產品或治療作推廣、令受眾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等,而醫生亦應該要負起責任,確定資料不會違反規定。
針對陳在文中的陳述,醫委會裁定3項專業失德指控均成立,判處除牌3個月,緩刑36個月,若然緩刑期間,陳再涉推銷宣傳事件,被控專業失德成立,將會在醫生名冊中永遠除名。
陳在2010年及2018年,分別因派發宣傳品和在藥物上貼錯病人資料被控專業失德,兩次醫委會均裁定罪成,並發出警告信。醫委會委員亦特意提醒陳,今次是他的最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