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通過 即時解僱戴耀廷

202007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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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決定即時解僱戴耀廷,但戴仍可以上訴。
香港大學去年就違法佔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的事件,啟動程序檢視戴是否需要接受解僱的處分,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午(28日)召開會議,校委會最終以18票對2票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的決定,將即時停止向戴發放薪金及福利,有關決定亦代表推翻教務委員會早前建議保留戴教席的結論,但戴仍可以向港大校監林鄭月娥提出上訴。
戴耀廷晚上在Facebook回應事件,指有關辭退決定並非由港大作出,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並引證「一國一制」已臨香港。他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也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
港大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對結果感到失望及憤怒,表示戴耀廷的案件正在上訴,如案件有任何進展,均有機會推翻今日校委會的決定。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任何教師在違法及服刑後都應該被解僱,認為校委會並非出於政治考慮。陳續指,全世界的大學都不會願意成為「包庇罪犯的天堂」,而港大早前未有即時解僱戴耀廷已經相對寬鬆。另外,陳指解僱戴與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完全無關,戴是因為違法、失德才失去教師資格,從來沒有任何人阻礙戴發表學術言論或刊物。
對於戴指學術機構不能保護成員,陳直斥戴強詞奪理、言論偏頗,反問學術機構為何要保護犯法的人?戴形容自身被解僱是一國一制臨到香港,陳直斥其言論顛倒黑白,反指如港大不解僱戴才是一國兩制的完結。
據悉,教委會分別在5月和本月上旬就事件召開會議進行審理,最終討論認為,戴耀廷在違法佔中案一事中有行為不當,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不建議解僱戴,但有關結論僅屬意見性質,最終校委會今日推翻教委會的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前議員蔡素玉批評戴耀廷在任時宣揚違法行為及違法意識,與其法律教授身份大相逕庭,蔡形容是極大和極荒謬的諷刺。蔡指戴因違法入獄,教委會亦裁定戴「行為不當」,惟戴近日竟再次涉及推動違法初選,「可謂死不悔改」,教席卻一直被包庇保留。
蔡續指,香港大學作為香港最高學府,實在不應姑息養奸,否則不單止影響校譽,更會遺害年輕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