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肯定是揈手定出拳 技術員脫襲警罪

202008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莊浩峰獲判襲警罪名不成立。
去年6月12日大批市民在灣仔金鐘一帶示威反對《逃犯條例》期間,一名男技術員被指襲擊一名截查他的高級督察。他否認襲警罪,今日(4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25歲被告莊浩峰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余天生。
裁判官指余天生在作供時,無法肯定被告事發時是揈手或出拳,又形容他力度不算大,故法庭不能肯定被告的行為是故意襲擊還是意外觸碰。加上法庭未能確定被告當時能清晰聽到余表露警員身份,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余早前作供指,當日便衣在警總外執勤,約下午5時許見黑衣黑褲、以深色圍巾遮半臉的被告急步行過,他遂搭着被告膊頭準備調查,惟被告轉身向他揮拳打中他的左頸側,他大叫「你襲警!」後與同袍制服被告,他之後被送院檢查但無表面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