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評論誹謗內容隨時犯法 身處境外亦可被追討
202009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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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言論並非「無王管」,早於十多年前已有討論區經營公司因會員發放涉及誹謗的貼文,被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控告並須賠償,個別留下回應的網民亦被揪出需要公開道歉,即使是跨國網絡公司亦同樣因屢勸不聽而需向東方賠償訟費。法律界人士提醒,網民若未經核實而轉載涉及誹謗的資料或報道,以至在涉誹謗的內容中加入個人評論,都有機會違法,呼籲在轉載前必須核實求真。
CNN有關東方報道刊出後,有網民即在網上討論區轉載並發表意見,部分甚至涉及誹謗言論,淪為西方勢力的「打手」。「人哋講啲咩就搬字過紙,冇做過核實就轉載係有機會跌入訴訟範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網上言論及新聞報道未必全部真確,市民在轉發前有責任去核實及查證資料,若相關資料被證實為誹謗內容,曾經轉載的市民,都有機會犯法。
陸又指,在本港司法管轄權內作出誹謗行為,被誹謗對象可透過民事訴訟提告,即使涉誹謗一方不在香港境內,受害人仍可在香港法庭入稟,不過就要得到法庭批准,將傳票寄到海外交到涉案人士或公司手上,才可要求對方來港應訊。
另一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提醒網民,由於討論區貼文被控告誹謗已有先例,若有人轉載一篇內容失實,涉及誹謗的報道,再在相關貼文中加入自己的評論,並與報道的評論方向一致,則有較大機會與相關文章發表人一同被控告誹謗。同時,作為討論區的網主或版主,亦有責任管理網民言論。她亦指市民在轉載資料時必須求真,若只轉載一篇失實報道,並以不認同其觀點為由加以批評,被告誹謗的機會則不大。
「市民唔好以為CNN講嘅(報道)就一定係真理,轉載時一定要去思考同埋Fact Check(事實求證)!」議員陳恒鑌直言,網上世界同樣受到法律規管,過往曾有討論區網民發表貼文涉及誹謗,遭起訴並判罰款的案例,顯示在網上轉載誹謗或不實的報道及資料,都有機會觸犯法例,市民必須小心網上言論,多求真避免惹官非。
《CNN涉誹謗》專頁: http://hk.on.cc/fea/cnntrapo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