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預留迪園10年丟空 政府有地唔識用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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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土地供應緊張,佔地多達六十公頃的竹篙灣迪士尼第二期用地,卻被閒置十年為人詬病。港府昨日宣布不會延長迪士尼的認購權,變相收回土地。惟即使土地被收回,因港府與迪士尼簽訂多項陳年「不平等契約」,該用地仍受地契及高度限制等「緊箍咒」影響,發展建屋困難重重。有議員批評,政府多多藉口,放棄實地不用,反而倒錢落海亂推「明日大嶼」,認為該用地發展潛力巨大,預計可提供兩至四萬個住宅單位。
根據政府與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即政府和迪士尼公司為股東的合營公司)在二○○○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迪士尼獲批認購權優先購買二期用地,以留作香港迪士尼樂園擴建之用。二期土地的認購權有效期為廿年至今年,期滿可再延期兩次,每次五年,最長延至三○年。不過,迪士尼樂園一直未有擴建第二期用地的計劃,亦沒有認購該土地。
過去該幅地除在十年前曾進行一些短期活動外,則一直被丟空「曬太陽」曬足十年。一八年曾有公司與荷蘭花藝專家合作,擬短期租用該土地作鮮花主題公園「Kaleido Park」,但其後亦因電力道路基建缺乏而無疾而終。
該地的認購權今日屆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宣布,考慮到現時的經濟狀況,認為主題樂園公司於未來數年集中發展及擴建現有的度假區,而非於有關用地進行擴建,是謹慎的做法,因此不會延長該認購權的有效期,變相收回土地。華特迪士尼公司發言人則回應指,對港府決定表示極度失望。
不過即使土地被收回,要發展亦存在不少限制。據政府與迪士尼簽訂的《迪士尼樂園周邊高度及用途限制契約》,第二期用地上不能興建房屋、商業、酒店、馬場等設施,而所建的建築物不能高於廿米,以配合樂園氣氛。消息指,政府有意將該用地轉作過渡性房屋,但仍需時研究。
一直倡議收回該地作建屋用途的議員尹兆堅,形容政府不延長認購權的決定是「遲來的覺悟」,認為樂園營運情況一直不理想,認購擴建該地的可能性低,多年前已多次建議收地改用途,但政府一直「死牛一邊頸」,不到最後一刻都不肯心息。
他又批評政府藉口多多,丟棄已有的閒置用地不好好善用,寧願花數千億元倒錢填海亂推「明日大嶼」,也不願更改用途及高度限制,認為土地面積等同洪水橋發展區核心地帶,若用作建屋發展,預計可提供二至四萬個單位,可有助解決本港急切的住屋需求。
議員譚文豪亦指,政府雖然收回土地認購權,但該土地也未必可停止「曬太陽」的命運。因受地契及高度限制,令這幅土地發展受限。他促請政府收回該用地後,認真思考如何善用,而不是再「曬多十年太陽」,或待經濟復甦,讓迪士尼回心轉意決定擴建該地。譚建議政府短期內可利用竹篙灣第二期用地發展康體設施,如市區較難覓地發展的戶外射箭場、球場及木球場,即使未來迪士尼想再購地擴建,「轉身都易啲」,他提議發展臨近的欣澳站,疏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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