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公務員月中起須簽效忠聲明 拒簽者不獲聘用

20201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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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4個中央評議會發出宣誓「預覽版」及聲明樣本。
去年的反修例示威中,多名被捕者為公務員,截至今年2月底,因反修例活動而接受調查或被起訴的公務員就有43人,令外界質疑公務員政治中立問題。政府就此急「補鑊」,推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香港特區及《基本法》。公務員事務局昨日(5日)向4個中央評議會發出一份「預覽版」通告及聲明樣本,包括要求新入職公務員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若拒絕簽署聲明將不獲聘用,而宣誓後若觸犯《港區國安法》並定罪,會即時被解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月中與多個公務員工會代表會面,期間提及將於本月公布新入職的公務員要求,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不簽署將不獲聘用。據悉,4個中央評議會,包括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警察評議會和紀律部隊評議會昨日收到當局的「預覽版」通告,諮詢他們對新入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的意見,當局亦表明通告為「機密」,不得對外公開。
通告提到,各部門需於本月中起執行由7月起入職的新公務員需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新入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是聘用條件之一,若拒絕簽署則等於不接受入職條件。通告亦附設1頁聲明樣本,4項聲明內容包括要求簽署者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
聶德權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若公務員宣誓後觸犯港區國安法並定罪,會按照該法第35條即時喪失有關職務;若有些罪行構成違反誓言,即使並非涉及刑事罪行,都會觸犯《公務員守則》的相關要求,可以啟動紀律程序處分,最嚴重者可被革職。
不過,上月有份出席公務員宣誓諮詢會的「4小工會」,包括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政府人員協會、公務員工會聯合會和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卻未有收到「預覽版」通告及聲明樣本。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表示,她昨日收到當局來電,指已將「預覽版」通告發送給4大評議會,卻表示不會發送給4小工會。唐指於上月的會議中,聶德權親口承諾在通告發出前會先諮詢他們,批評聶「大細超」,出爾反爾,對聶大感失望。
唐指,雖然4大評議會一向是政府的諮詢機構,按過往機制,只會將諮詢文件副本發給評議會,惟今次是新加條例,認為政府應對4大4小工會一視同仁。唐指工會有責任將查看通告條文中有否對會員不利的地方,形容4小工會現時好像所有公務員一樣對宣誓沒有表達權,質疑4小工會的存在價值。
公務員事務局今晚發聲明,對於有關局長所謂「親口承諾」的說法,絕對與事實不符。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批評,公務員宣誓安排做得太遲,指公務員理所當然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在全球各國都有相近要求。陳又指,今次通告只規定新入職公務員需要進行宣誓,惟現職公務員未有此要求,政府應盡快處理。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質疑,宣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令公務員達到效忠香港特區,亦認為全體公務員均需進行宣誓,以免出現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