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阿伯殘忍挖狗屍檢走內臟疑食用 熱心市民報警拘67歲男子

202010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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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從狗屍挖走內臟擬食用,熱心市民付錢阻止。
元朗發生駭人挖狗屍掏內臟圖食用事件!昨日(14日)網上瘋傳一段約一分鐘的影片,顯示拍攝時間為早上7時許,片中一名女子與一名老伯對話,女子表示會給予他100港元,要求他不要食用狗屍內臟。老伯則面帶笑容收下100港元後,繼續將裝有狗屍內臟的膠袋帶走,不過女子隨即大聲喝止,表示若果不放下狗屍內臟,將會報警處理,老伯才倖然放下膠袋離去。
據了解,當時片中的女事主駕車駛經青山公路新田段,赫見一名老伯竟將一具疑被汽車撞死的狗隻屍體拖到一旁,並在裂開的胸腔位置,徒手將內臟強行扯出,並放入膠袋內準備帶走,現場地下遺下大量血漬,場面慘不忍睹。因此,事主隨即落車阻止,其後便發生影片的經過。女事主其後報警,並通知動物義工到場檢走狗屍。據了解,該狗隻沒有晶片,相信是流浪狗,涉事老伯為為退休人士。
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後,今日(15日)上午在落馬洲米埔隴村,以涉嫌「虐待動物」拘捕一名67歲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跟進。被捕男子在警誡下否認指控,聲稱只想幫狗隻善後。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規例》第22條,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同時任何人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任何人違反上述條例,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