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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考試地點設於深圳。(中新社圖片)
中國國務院上月公布港澳律師於大灣區執業辦法,符合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律師通過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可在大灣區9個城市執業。近日,司法部公布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考試地點設於深圳,並視澳門報名人數,或同時於珠海設考場。
報名者需為港澳兩地永久性居民;擁護中國憲法,以及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具5年以上執業資格;職業道德良好,沒有因不良名譽或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記錄等。
報名者需透過司法部網站報名,報名時間為下周一(11月16日)至11月26日,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30日。報名者參加考試前需接受司法部培訓,考試科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法律史、內地司法制度和律師職業道德、商法、民事訴訟法、刑法等科目。
香港和澳門律師通過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後,可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從事部分商事法律事務,有關措施試點期限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