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擊執法 乙明邨明恩樓逐戶查驗 住客出入須出示檢測證明

2020122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人員在警方協助下,查驗住客是否已經進行檢測。(吳建明攝)
沙田乙明邨明恩樓本月中爆疫,全幢住戶須強制檢測。事隔一周,沙田民政事務處聯同田心警署、醫療輔助隊、房協及有關部門今早(24日)突然採取強制檢測公告執法行動,警方並於明恩樓外拉起封鎖線,政府部門亦搭起了一個臨時檢查站。
由今早6時起,出入沙田明恩樓的居民必須出示根據政府早前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在2020年12月17日至21日期間,曾參與政府安排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通知或相關證明。政府亦會派員聯同房協的工作人員到訪明恩樓每個住戶,查驗所有住客是否已經進行檢測。
今早7時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抵達乙明邨視察,並與身穿全副保護裝備的人員交談了解。徐英偉表示,今次行動的目的,是要確保所有明恩樓居民均已接受檢測,沒有漏網個案,而清晨才公布行動是為免有未做檢測的居民提早離開大廈,增加社區爆發風險。
不過,有部分居民完成檢測後未有收到短訊通知其檢測結果,徐稱,只要居民提供身份證號碼及交樽時間,可查出檢測結果。而截至上午8時許,已有400多名居民出示檢測證明,但仍有小部分居民未做檢測或未收到檢測證明。
沙田民政處其後澄清,明恩樓的行動獲衞生署支持,提供曾經進行深喉唾液測試及測試結果呈陰性的乙明邨明恩樓居民的紀錄,處方目前已成功核實了部分居民的紀錄,並感謝明恩樓居民合作。
居民陳先生表示,上周已做病毒檢測,惟一直未收到通知結果的訊息,「以為已經無事」,豈料今日突然封樓,坦言覺得不便,但同意疫情期間所有市民都應該要合作,惟希望相關安排可以做得更好,「唔好咁混亂」,以免令人覺得無所適從。
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通知或相關證明,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在今日的執法行動中,執法人員會先發出口頭警告,並容許市民即時到明恩樓附近的流動檢測站進行檢測。在未有檢測結果前,市民必須留在家中,以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
政府亦呼籲曾經在強制檢測公告下指定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16日)曾身處乙明邨明恩樓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如未進行檢測,亦應盡快前往流動檢測站進行檢測。否則一經發現,可處定額罰款。
議員葛珮帆批評,政府做事「慢幾拍」,形容強制檢測令結束後數日方封樓,要求居民出示檢測結果出入是太遲,因居民有可能得悉要強制檢測後已雞飛狗走,反問政府如何尋回已離開的居民,以免他們在社區「播毒」。
議員麥美娟則批評政府抗疫無能,整個政府團隊都需要接受問責,形容官員要「的起心肝」抗疫。麥認為政府官員應做好抗疫指標,以身作則抗疫,例如全體官員及公務員帶頭接種疫苗。
《香港疫慌》專頁: http://hk.on.cc/fea/hkdis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