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用迷姦水性侵盜竊3男女 客服主任囚118個月

    香港時間
    2021年03月08日(一) 15:3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今天於高院被判監9年10月。
    24歲青年涉於兩年間利用「迷姦水」四處犯案,除迷暈認識多年的中學女同學再摸胸非禮及拍照外,又用作迷暈女網友在酒店內強姦對方,再拍照及盜取其財物,更向一名菲律賓男子提出進行性交易,再趁機迷暈他再盜去其財物。青年最終被捕,並於今早(8日)在高院承認強姦、盜竊及非禮等10罪,被法官判處監禁9年10個月。
    案發時任遊樂場所客戶服務主任的被告蘇梓俊承認一項強姦、兩項盜竊、兩項非禮、一項藏毒及四項使用藥物意圖犯罪及干犯性罪行的控罪,時間橫跨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法官李運騰判刑指本案案情極為嚴重,被告重複地把有害物質加於飲品內,是有仔細計劃且邪惡地執行,罔顧該些物質會傷害事主,足見被告對社會確有實際危害風險,亦令案件有加刑因素,判刑需反映公眾對其行為厭惡。而兩名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均顯示事件對她們有影響,有事主更出現創傷後遺症需醫生作治療。法官認為除被告認罪外沒有額外減刑因素,並判處被告監禁10年,但因他曾參與義務工作多年酌量減刑2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1月11日透過交友軟件認識23歲女子X並相約在酒店見面。蘇其後把迷姦水倒進X的咖啡內,X飲用後不省人事,翌日醒來身上只穿上胸圍,其Apple Watch及400港元現金等財物,與其內褲都不翼而飛。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被捕後承認用網上購入俗稱「F水」的迷姦水迷暈X,趁X暈倒時沒有使用避孕套下與X性交,然後拿走其財物。警方亦在被告手機內發現3張X睡在床上及X身份證的相片。警方其後到被告家搜屋,發現屋內有一瓶載有氟硝西泮及唑吡呾液體混合物的玻璃樽,另有一瓶載有迷幻藥粉末的玻璃樽。
    警方調查後又發現,被告於2018年12月18日在微信認識一名26歲菲律賓男旅客A,雙方同意在酒店進行性交易。被告讓A喝下F水混合伏特加,A感到暈眩及視野模糊,被告趁A到浴室洗澡時,偷走A的提款卡及不同國家的貨幣,約值5.7萬港元。另外被告亦向警方供認,曾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間,向其中學同學兼好友Y(22歲)使用F水,希望與Y有親密接觸。他供稱在到訪Y家時伺機下藥,趁她暈倒時觸摸其胸部等近一小時,且在Y的家人回家前離去。警方發現蘇管有17條偷拍Y洗澡的影片,以及19幅拍下Y胸部、腹部及臀部等的相片。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