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彈任添「丁」 轉攻外賣避追查

202103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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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催生「宅經濟」,市民轉向網上購物,連帶違法電子煙彈買賣亦變成外賣化。不少電子煙店轉做網上銷售,部分更以多買多送作招徠,惟所售煙彈不少含有尼古丁,而未經註冊銷售即屬違法。東網直擊違法電子煙外賣交收,下單後最快兩小時就會以速遞送到。有專家直言,煙販網上賣煙已成趨勢,「地下化」交易令執法部門難以追查。
網上隨便搜尋,便可發現不下10間電子煙網店,售賣電子煙機、煙彈等產品,並以快遞、智能櫃自取等方式交收,部分更提供電話落單及即時送貨服務。電子煙「熟客」周先生(化名)透過電話熱線聯絡賣家,價目表顯示煙彈價格由110港元至160港元不等,電子煙機則最少280港元有交易。賣家聲稱最快約兩小時便能收貨,周選好貨品,下單近6小時後,速遞員把貨物送到,當中包括含尼古丁的煙彈。周下單前詢問賣家其煙彈是否含尼古丁,對方直認不諱煙彈含3.5%尼古丁。
除了網上電子煙商店,實體電子煙店亦愈開愈多,其中旺角一家電子煙專門店,只要向店員表明想購買「添丁」產品後,對方表示有純尼古丁油可供選購,約180港元就有約30毫升,買家可自行添加於煙油之中,待顧客確認購買才會交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需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或分銷。然而據衞生署紀錄,本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換言之本港市面上能購買到的含尼古丁煙油、煙彈均屬違禁品。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亦承認,發現電子煙販逐漸改變生意模式,由以往格仔舖寄賣轉而至開設實體店及網上銷售平台。而所售煙彈均沒有展示健康警告的標誌包裝,亦沒有詳細列明成分。湯又稱現時電子煙網上交易增加執法部門追查難度,而運送本地貨件不涉報關程序,前線員工亦未必有專業知識分辨煙彈是否違法。
議員陸頌雄直指,售賣「添丁」煙油情況猖獗,銷售手法更是層出不窮,港府有必要加強針對電子煙走私及網上銷售的調查和執法,例如增加放蛇次數。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此外,任何人在沒有有效進口許可證下進口藥劑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而海關過去3年共查獲129宗涉及含尼古丁電子煙產品的案件,其中被捕人數期內大幅上升,由2018年的11人,上升至2020年的55人,升幅高達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