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駁錯渠釀臭海 屋署環署放任11載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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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失職引發環境災難!本報率先於2018年揭發,政府多個部門懶理「駁錯渠」,導致荃灣海濱對出的藍巴勒海峽成為「臭海」。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一項私人樓宇污水渠錯誤接駁至雨水收集系統主動調查,揭示港府多年漠視駁錯渠問題,力數屋宇署及環保署合共7宗罪,炮轟屋宇署嚴重延誤、監察無能、人手分配欠妥善及未有主動向「三無大廈」提供協助等;環保署則涉未有盡力搜證及執法,導致有兩宗駁錯渠個案拖足逾11年仍未獲解決,甚至有大廈因欠法團統籌致問題膠着,直至清拆重建才獲解決。
公署研究28宗由環保署、屋宇署及渠務署處理的駁錯渠個案,並選取5宗個案研究。調查發現,當中兩宗駁錯渠個案超過11年仍未解決,因負責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涉及樓宇安全及更迫切的個案而耽誤至少3年進度。其中一宗個案為屋宇署於2009年經環保署轉介,指大廈的地下渠管或沙井駁錯。該署於翌年3月進行檢查,確定大廈地底污水渠管錯駁至公用雨水井,並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勸喻信,惟其後因負責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涉及個案,令到個案出現4年零進展,最終更拖延至今年1月才解決。
而另一宗拖延至拆卸的個案則因涉事大廈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屋宇署僅向各業主發勸喻信及修葺令等,但未有主動轉介個案予其他部門,導致個案拖延足足7年半,直至發展商提出重建大廈,大廈等待拆卸方解決問題。
公署批評,署方未有就個案及早展開調查,或轉介個案予其他部門,導致個案數年間未有進展,反映該署處理個案出現嚴重延誤。公署又指,屋宇署僅依賴有關業主自行聯絡民政事務總署,做法不夠積極,以及未有定期監察及跟進未獲遵從的法定命令工作進度,導致駁錯渠問題在法定命令屆滿後仍未獲糾正。公署稱,該署未有妥善分配人手處理駁錯渠問題,認為署方應果斷執法,促使有關業主盡快糾正駁錯渠問題。
至於環保署,公署認為,該署即使按《水污染管制條例》調查駁錯渠個案有實際困難,但仍應盡可能對違法者執法,減少污水流入近岸造成污染,盡力搜證及執法。公署在報告中提出8項改善建議,包括應盡力搜證執法及從源頭解決駁錯渠問題等。
翻查資料,本報率先於2018年揭發環保署過去8年在西九龍及荃灣區發現52宗大廈及舊樓駁錯排污渠管事件,導致污水經雨水渠直接排出大海,但該署催促業戶修正時卻如老鼠拉龜,該年有14宗個案未解決,然而兩年後,即截至去年4月,個案絲毫沒有進展,仍舊累積14宗個案,時至今年仍有10宗個案未解決。
樓宇污水渠錯駁至樓宇或公用雨水渠排水系統是本港沿岸水質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駁錯渠令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入海中,造成污染及產生臭味。按部門估計,目前由駁錯渠引致的污染排放量佔全港近岸邊水域總污染排放量的三成。現時,環保署及屋宇署分別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及《建築物條例》跟進駁錯渠個案,渠務署則會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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