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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在觀塘法院開審。
禁蒙面法於2019年10月5日凌晨起實施,即日有2名男女涉嫌違規被捕,他們否認非法集結、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2罪,成為首宗因涉嫌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檢控的案件,但案件要待終審法院於去年12月裁定禁蒙面法沒有牴觸《基本法》,直至今天(19日)才在觀塘法院開審。警長供稱,男被告的衣着雖然與街坊無異,但當時未有疫情出現,他帶備口罩、雨傘及背囊,不可能只是落街跑步。
18歲男被告吳隆平,報稱是城市大學一年級學生;38歲女被告蔡玉雲,報稱無業。2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4日及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的啟田路一帶非法集結。另控他們在2019年10月5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
警長舒展鵬供稱,當日凌晨1時30分,他收到指示要前往啟田商場外,處理堵路事件。當警車沿啟田道行駛時,舒看見2名分別穿白衣和灰衣的男子在行人路上,突然有人大喊:「有狗啊,快啲走啊!」2名男子轉身往反方向跑,附近堵路的50多名黑衣人亦四散。其後舒和隊員下車追截該2名男子,白衣男成功逃脫,灰衣男則不慎跌倒,被警員制服拘捕,及後發現他就是男被告。
辯方盤問舒時,指男被告與示威者無關。惟舒不同意,表示「有狗啊,快啲走啊!」是出自男被告口中,而他轉身逃跑的行為亦顯示與示威相關,加上他的衣着可疑,帶備口罩、雨傘及背囊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