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智障童於院舍「康橋之家」墮樓亡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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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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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爆出性侵犯和離奇死亡事件的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一名中度智障和自閉的14歲院友於2016年8月23日墮樓身亡。經過5日研訊,死因裁判法庭今天(4日)就事件作出裁決。2男3女陪審員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並一致向社署、勞福局及康橋之家作出一連串建議,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裁判官黃偉權今天引導陪審團時,指子駿大約只有5至7歲小孩的智商,相信他對生死概念模糊,也無任何證供顯示子駿有自殺傾向,故排除他是自殺。另外,因無證據指子駿墮樓前有被人扼頸,故非法他殺的選項亦被裁判官排除。因此裁判官只建議陪審員考慮「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兩個結論。結果2男3女陪審員退庭商不足3小時後,一致裁定子駿死於意外。
在判決後,裁判官向子駿的母親江女士致以深切慰問,認為本案拖延5年才開審是不理想,明白她在等待期間的痛苦及壓力,並勉勵她走出傷痛,多參加社會活動,以過來人身份分享如何照顧殘疾人士。江女士在庭外表示,事件發生多年「都要䆁懷」,希望政府增建殘疾院舍,及要求院舍員工加強培訓,以免悲劇重演。
就今次墮樓事件,陪審團建議社會福利署提高院舍最低人手要求,並清楚列明如員工離開院舍範圍一定時間便要補回相應人手。又建議社署限制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次數,並設立扣分制度,情況嚴重可要求院舍停牌。陪審團認為所有員工入職前加強培訓和考核,在職員工亦須定期接受訓練。另建議社署設立持牌人制度、加強巡查院舍及設立專責小組調查院舍內懷疑虐待事件。
陪審團又建議勞工及福利局為殘疾人士院舍員工提供支援,包括為員工提供相應基礎知識;要求員工入職前修讀與職位對應的課程及完成考核,在職期間亦應持續進修護理課程。針對部份院友可能有特別需求,例如自閉症、過度活躍症,勞福局應向院舍員工提供相關護理課程。並且增加宿位,例如增建殘疾人士寄宿學校。面對部份殘疾人士可能有特別需要,勞福局亦應為他們發放額外資助。
就院舍方面,陪審團亦有數項建議,惟裁判官認為其他院舍未必同樣出現本案的情況,故將受眾改為已停止營運的康橋之家。陪審員建議康橋應該安裝可以運作正常的閉路電視,並確保閉路電視可覆蓋院舍內所有公眾地方。康橋亦應為空置房間上鎖、聘請專業技工檢查及維修院舍設施、及確保員工有足夠休息。以及確保所聘請的各級員工已接受相關培訓。
向來關注殘疾人士權益的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連日來亦有到庭旁聽,他表示子駿雖然被裁定死於意外,但正如死者家屬代表陳大律師所講,子駿的死有著人為及制度疏忽。他批評政府面對連業界都承認的錯誤及漏洞仍然「坐咗喺度唔郁」,希望政府立即改善政策,並盡快興建足夠的院舍,令殘疾人士家人可以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