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通過儲值卡實名制 個人最多持10張 企業上限25張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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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日)公布,行政會議已通過決定,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以落實俗稱太空卡的電話智能卡登記制度,包括放寬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個人用戶向間電訊商最多申請10張,企業用戶則最多25張儲值卡,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絡的安全,以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有關立法程序料在9月1日生效。
政府今年1月就電話SIM卡及俗稱「太空卡」的電話智能卡實名制進行為期7星期的公眾諮詢,原建議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每名用戶只可向每間持牌人,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電話卡實名制計劃最新詳情。
邱指,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超過10萬份意見,有74%贊成,26%持反對意見,反對意見多數質疑原本建議的3張儲值卡上限過少,過渡期亦過短等,因此,計劃最終作出調整,如放寬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個人用戶向間電訊商最多申請10張,企業用戶則最多25張儲值卡。
邱續指,新《條例》也將延長登記制度的推行時間表,登記制度將會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的時間,將由原建議的120日延長至約180日,讓他們有更長時間準備;第二階段讓現行儲值卡用戶向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的時間,則由原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讓現有用戶有更充足的時間進行登記。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相關《條例》將於6月4日刊憲,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於6月9日提交立法會,並於今年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會按《規例》要求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紀系統。這段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的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毋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第二階段會於22年3月1日開始,市民由當日起才需要開始進行登記,並需在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被問及《規例》指執法部門在有法庭手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的情況下,可要求電訊商提供電話卡用戶的登記資料。邱騰華強調上述安排與現行法例下的安排類似,而《規例》只讓執法部門在有需要情況下獲得用戶的登記資料,如姓名、生日日期及身份證號碼等,並不包括相關通話紀錄或內容及瀏覽紀錄等資訊。至於何謂迫切理由以及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法》,邱則沒有詳細解釋,僅稱執法部門會根據現行法例安排作調查。
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指,電訊商可與客戶面對面核對資料,如客戶透過網上登記,可使用「KYC」(Know Your Customers)的程序,亦可用政府「智方便」系統核對。他明白核對登記不能做到滴水不漏,如電訊商已盡力完成身份核對,日後發現有用戶填寫虛假資料不會特別追究電訊商,日後會再發放指引細節。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現時不少虛擬銀行使用「KYC」的程序來確認客戶身份,商戶透過向數據公司購買市民的個人資料來核實身份,他指現時有約3間相關公司可提供資料,但購買資料會增加建立系統成本,隨時動輒過百萬港元,對較小型的電訊商有一定負擔,費用或會轉嫁消費者,他另指現時認證系統不夠成熟,早前有報道指有罪犯製作假身份證,用銀行手機應用程式開立戶口,並成功瞞騙系統,申請貸款、信用卡現金透支等。對於政府的「智方便」系統,雖然安全性較高,但他指全港只有約30萬名用戶,資料不足。方保僑又指現時延長6個月的過渡期對業界而言,仍是太短,認為建立系統需時,希望延長至1年,另又希望增加企業儲值卡數目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