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技術備忘錄 進一步減低電廠污染物排放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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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緊兩電於2026年及以後污染物每年排放總量上限。
本港目標2050年要達致碳中和,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10日)表示,《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第九份技術備忘錄》)已於昨日(9日)獲立法會通過,將進一步減低中電及港燈兩間電力公司的發電廠排放。因此,兩電需在2024年或之前完成興建3台新燃氣機組,以提升本地燃氣發電比率,換言之,若機組進賬後,未來或有加電費壓力。
  
《第九份技術備忘錄》訂定電力行業於2026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為2,852噸、11,144噸和367噸,較《第八份技術備忘錄》所訂定的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9%、10%和6%,有助持續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為達致新訂定的排放總量上限,兩間電力公司會在2024年或之前完成興建3台新燃氣機組,以期在2024年本地燃氣發電的比率可佔整體發電燃料組合約57%。兩間電力公司亦會繼續採購低排放燃煤作發電使用,以及維持排放控制裝置的性能,以減少燃煤機組的排放。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九份技術備忘錄》訂明的發電廠排放限額將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環保署會在2023年或之前再作檢討,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