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薪酬索償仲裁上限增至1.5萬 預計今年9月生效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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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僱員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在過去20多年間上升80%。
處理打工仔薪酬爭拗的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屢被批評其可受理個案的金額上限,24年來一直未曾調升、脫離勞動力市場情況。勞工處今(7日)向立法會遞交文件,建議上調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由上限8,000港元增至1.5萬港元。有關法例將於周五(9日)在憲報公布,並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預計可於今年9月17日起生效。
文件顯示,仲裁處具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每名申索人不超過8,000港元的申索,並於1997年起採用上述司法管轄權。按政府統計處數字,僱員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由1997年第2季至去年第3季期間上升80%,勞工處檢視有關情況後,認為適宜調高申索金額上限至1.5萬港元,增幅達87.5%,與僱員就業收入增長的增幅相若。
勞工處以2019年接獲約560宗申索作推算,估計新法例生效後,仲裁處每年會多收約一倍個案,即約1,200宗,而勞工處亦可以現有資源處理新增的個案,料不會影響政府現有財政及人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