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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付1萬利是代替7萬賣樓佣金 一名業主被廉署起訴

    香港時間
    2021年09月27日(一) 14:4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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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今起訴一名業主。
    廉政公署今日(27日)落案起訴一名業主,控告他涉嫌在放售其單位時,向一名地產代理提供1萬港元「利是」,以換取毋須向對方所屬的地產公司支付相關代理佣金。他已獲准保釋,以待本周三(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退休人士梁浩光(54歲),被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他於2020年11月委託永誠置業代理有限公司出售其位於荃灣的單位,在一名永誠置業地產代理協助下,被告以708萬港元出售該單位,並同意向永誠置業支付70,800港元作為代理佣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1年2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地產代理提供1萬港元「利是」,作為對方停止催促他悉數支付關於放售其單位而須向永誠置業支付的佣金的誘因或報酬。有關地產代理拒絕接受該「利是」。
    廉署發言人提醒物業買賣雙方,未得地產代理的僱主及物業買賣另一方的許可,不應就物業交易向地產代理提供包括「利是」在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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